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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文机关: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 发布日期:2023-01-06近期,我部组织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转来的46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初审。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(见附件),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期7天(2023年1月6日至1月12日)。
企业基本情况、人员基本情况、企业业绩概况等主要信息,详见水利部网站“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申报企业主要信息的公示”(网址http://www.mwr.gov.cn/zw/tzgg/tzgs/202211/t20221116_1604756.html)。
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,应以书面方式向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反映情况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,并加盖本单位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须在异议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,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。异议提出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负责,如有虚假陈述或诬陷行为,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我们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,对所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处理。
凡匿名、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1.传真:010-63202571
2.电话:010-63202526
3.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市场监管处(邮政编码 100053)
4.电子邮箱:zxzl@mwr.gov.cn
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
2023年1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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